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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专业课排课的要求

作者:教学运行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12-22

教字〔201752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教学运行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及跨学院课程已经安排完成,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专业课的排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课排课时间:2017年12月25日(第17周周一)至2018年1月2日(第18周周二);

2、周二下午(5-8节)不允许排课;

3、分别在附件1:《2017级公共课及跨学院课时间安排表》和附件2:《2016级公共课及跨学院课时间安排表》的空闲处安排2017级和2016级学生的专业课,并将2017级和2016级专业课分别添加至两个附件上,形成《2017级推荐课表》和《2016级推荐课表》,待排课结束后将本学院的推荐课表下发至2017级和2016级学生,便于学生据此选课;

4、各学院上报的小班研讨课及录播课程已排完,如需调整小班研讨课的教室,请安排在基础楼A座-208(40人)或基础楼A座-212(40人);如需调整录播课的教室,请安排在基础楼A座-239(120人)、基础楼A座-334(120人)、学院楼B座-352(64人)、学院楼E座-324(108人);

5、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授课时间不宜过于集中,原则上不允许一门课半天连4节排课(艺术类、设计类、制图类等课程除外)或一位任课教师一天连六节排课的情况出现;

6、为保证专业课教学效果,各专业的专业核心课及主干专业课原则上不允许三节连排,生师比特别困难的学院,建议逐年过渡实现;

7、为合理使用排课资源,上午不允许连三节排课;

8、为保证课表运行的准确性,避免因课内实验或上机安排产生大量调课现象,凡课内实验、实践及上机安排达到或超过8学时的课程,实验、实践及上机学时单独排课,课堂讲授排课要细化周次,不再包含该部分学时内容。

联系人:邵杨,电话:61209204。

 

附件:1. 《2017级公共课及跨学院课时间安排表》

 2. 《2016级公共课及跨学院课时间安排表》

 

 

                                38365-365

  2017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