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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毛静 | 发布日期:2018-01-19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办厅函[2017]62号”文件,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请见附件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2)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提交材料如下:
       1.报送纸质材料
      (1)《评审书》纸质版。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申请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报送电子版材料
     (1)《申请书》电子版。
     (2)《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
       报送时间:电子版材料请于2月22日前发送至maojing@bucea.edu.cn,纸版材料请于2月26日上午提交至教务处高教改革研究室(大兴校区综合楼306室)。逾期不予办理。
       具体通知要求及相关材料下载请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
       联系人:毛静
       联系电话:61209617


教务处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