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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课程免听管理办法

作者:教学运行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05-02

教字〔2017〕14

        随着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推进,针对学生重修、补修时存在的课程冲突问题,实施对本科生办理课程免听的管理,为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免听课程仅限于因上课时间冲突而学生又必须修读的课程。需要申请课程免听的原因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因学籍异动及双培、外培的学生需要重修、补修课程;第二类为学分制的学生首次补考不及格后需要重修课程。

    第二条 思想政治课、专业核心课、社会实践课、体育课、军事课、实验课和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均不得申请免听。

第三条 学生申请课程免听的资格:申请学生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应达到80分及以上。

第四条 申请课程免听办理的程序:学生于本课程开课一周内填写《北京建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一式三份),经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后,教务处备案。开课单位、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各留存一份。申请免听的公共课及跨学院课由教务处处理,专业课由学院教务员处理。

第五条  申请经批准后学生可不跟班听课,但必须完成任课教师指定的学习任务并参加该课程的平时测验和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等);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参加跟班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的学分。教师根据学生学习情况给予平时成绩,并结合期末卷面成绩计算出总评成绩。

第六条  课程免听办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门。免听申请未获批准自行缺课者,视为旷课。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北京建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