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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工科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

作者:教务科 | 发布日期:2017-11-01

  北京建筑大学

  工科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

  教字〔2015〕16号

  为探索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精英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提升学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学校决定从2015级开始设立工科创新实验班。为规范该实验班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着眼于未来社会发展对人才质量和人才规格的需求,基于“加强基础、因材施教、重点培养”的原则,按照新的办学模式,培养基础、能力、素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拔尖人才。理科实验班学生在大学一年级期间,强化基础理论学科知识的培养,突出数理基础课程教学。

  二、培养方式

  修完一年级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工科创新实验班学生在第二学期初进行专业分配,根据学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以及学习兴趣和爱好,可申请进入学校理工科各相关专业学习。

  三、管理方式

  1.工科创新实验班学生新生入学教育和一年级第一学期的管理由电信学院负责,在专业分配后分流至各学院,由相应的院系负责管理。第一学期由电信学院为工科创新实验班配备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班级导师。

  2.工科创新实验班学生学籍处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在进入转入专业后再行处理。

  四、专业分配

  1.专业分配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科创新实验班学生可申请参加学校理工科一批次专业分配:

  (1)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50%;

  (2)第一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期末考核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工科创新实验班学生可申请参加学校其他理工科专业分配。

  2.专业申报

  (1)学校在第一学年一学期期中向全校公布学校各一批次专业接收工科创新实验班学生的计划数,二批次专业计划数不限。

  (2)在第一学年一学期末,根据工科创新实验班学生第一个学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由电信学院负责对学生按照成绩进行排名,分别确定一批次专业和二批次专业分专业名单。进入一批次专业名单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实验班人数的50%。分专业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3)工科创新实验班学生填写《北京建筑大学工科创新实验班分专业申请表》。进入一批次专业名单的学生在申请表中需要填报一批次专业志愿顺序,并填报一个二批次志愿,若学生一批次志愿未填满,造成由于所报一批次专业计划数均已满而本人未被一批次专业接收的情况,则该生进入二批次专业;进入二批次专业名单的工科创新实验班学生在申报表中只需填写一个二批次专业志愿。

  3.专业分配程序

  (1)一批次专业分配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电信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和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分配,根据学生绩点排名,逐个对学生按照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接收专业。学生绩点相同时,则第一学期高等数学和英语平均分高者优先。

  (2)二批次专业不限计划数,尊重学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分配。

  (3)分专业工作结束后,各专业接收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4)所有工科创新实验班学生第二学期开学初编入转入专业学习,成绩合格的学生原则上应编入同一年级,部分学生因专业课程差异较大,经接收学院认定需要转入低一年级就读。

  五、其他

  1. 工科创新实验班学生在第一学期所获学分符合转入专业课程规定的,经接收学院确认后,予以承认;原获得学分新专业没有要求的,可作为校级选修课学分记录;因专业课程设置差异需要重新修读的学分由接收学院确定,原则上不超过6个学分。

  2. 本管理办法从2015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